连日来,运河区学府花园小区居民李先生被小区附近街边游园里传来的歌声吵得睡不着觉。李先生说,即使关闭门窗,声音依然能传进屋里。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在广场上、公园里健身、娱乐的市民越来越多。他们有的喜欢在跳舞时播放音乐,有的喜欢拿着话筒一展歌喉。这些带来的噪声扰民问题引起附近居民不满。
游园里唱歌,音响声音大
家住学府花园小区的李先生平时上夜班。每天下午两点到六点,小区东面一处街边游园里都会有人用扩音器唱歌,音响的声音开得也很大。
记者与李先生通电话时,听到电话里传来游园里音响的声音。李先生无奈地说,这些声音实在是太大了。
5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学府花园小区附近那处街边游园,在距离这个街边游园还有一个路口时,就听到了歌声。当时是下午3点左右,街边游园的长椅上坐着不少人。有人搬来一个音响,拿着话筒开始唱歌,声音比较大。
记者在现场发现,有人随着音响的音乐连续唱了四五首歌。一人唱完后,又有其他人拿起话筒唱了起来。
多个公园、广场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天气变热之后,不少市民喜欢开着窗户。市区世纪金苑小区居民陈先生说,到了晚上,小区附近新增的小广场变成了部分人的舞台,放音响,拉二胡,唱歌……孩子在家学习受到影响,即使关上窗户都不见效。“附近居民报过警,民警来后情况有所改善,可民警走后情况就又跟之前一样。不少居民都苦不堪言。”陈先生说。
居住在市区南湖公园附近的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南湖公园从早到晚一直有人唱歌、放音响。有时候,早上5点多他就被吵醒了。
在市区鼓楼广场附近居住的李女士告诉记者,鼓楼广场每晚都有人跳广场舞。音乐声中还夹杂着广场上孩子的追喊声,显得特别吵闹。
“在附近居住的居民曾拨打过报警电话,也联系过城管部门。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劝阻后,声音会小很多。等执法人员离开后,那些人就又跟之前一样了。”李女士沮丧地说。
有人乐在其中,有人不堪其扰
有人认为大家在公园、广场唱歌跳舞无可厚非,也有人认为噪声扰民应该治理。
市民刘先生说,唱歌、跳舞是他和朋友们的爱好。大家每天唱唱歌、跳跳舞,既锻炼身体,又愉悦了心情。“我们不在大早晨唱,也不会唱到很晚,尽量白天活动,毕竟大白天在家睡觉的人还是少数。”刘先生说,广场、公园本就是公共场所,如果他们不在这些地方唱歌、跳舞,又应该去哪里呢?
市民杨先生不会唱歌,但是喜欢听别人唱。一有时间,他便溜达着去市区的各个公园和广场,专门去欣赏别人唱歌、跳舞。“我就喜欢听人唱歌,这是我每天放松心情的方式。”杨先生说。
市民吴女士则对公园、广场唱歌跳舞声音过大十分反感。公园、广场是健身锻炼的地方,但大家唱歌、放音响的声音太大打扰到其他人,就是扰民行为。
市民王先生和吴女士有相同的看法。王先生认为,在公共场所休闲、娱乐无可厚非,但是不能打扰到他人。“有时候我上夜班,白天需要在家休息,经常在睡梦中被音响声吵醒。我休息不好的话,经常会头痛,生活和工作都会受影响。”王先生说,希望大家能互相体谅,在不影响别人休息的前提下锻炼。
相关部门:接到举报会去现场劝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相关辖区派出所民警。民警告诉记者,接到举报后,他们会去现场核实情况。如果确实存在扰民行为,他们会对其进行劝阻。对于拒不接受劝阻的市民,他们会采取就地遣散等方式处理。记者查询得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将于年6月5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沧州晚报记者马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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